经协会研究,决定拟筹备成立各省工作委员会(分会)。其拟定名称 “中国青年书法家协会XX省分会”或“中国青年书法家协会XX省工作委员会”
基本条件
1、在艺术领域作出一定成绩,在本地区有广泛影响。
2、在全国各省市县,以支持推动艺术事业的整体发展。
3、有一支坚强有力的管理团队和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,具有独立运作能力,保持一定的艺术活动。
4、可以是单位申请,也可以是个人申请。
5、担任地方省,市书协,青年书协主要领导人的优先考虑。
6、协会规定的其他要求。
申报程序:
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:
1、单位的基本情况;
2、单位的经营情况及所取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;
3、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;
4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;
个人需提交下列材料:
1,身份证复印件。
2,会员证复印件。
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,如发现弄虚作假,将取消申报资格。
评审程序
1 分会评审依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。
2、评审由书协秘书长办公会具体负责审核和评审过程的组织工作。
3、审核批准后由协会公布并颁发铭牌统一分会LOGO。
管理机制
1、分会设分会主任(主席)1名副主席1-2名((由协会批准人员担任)。
(1) 负责协会本地会员活动及管理。
(2) 每年定量择优推荐会员入会。
(3) 负责本区域内书法师培训及申报。
(4) 协会按排的其他工作。
2、协会不定期对分会进行巡检考察。
3、组织进行创作培训、学习交流、相互观摩。
4、组织有关专家举办学术讲座、开设讲习班。
5、每年年底前向协会以书面形式汇报创一年的发展情况。
6、分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协会将其称号进行撤销:
(1)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手段获取资格的;
(2)分会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,对协会与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;
(3)不按规定时限上报分会发展情况的;
(4)因其分会原因造成投诉的情况;
(5)其他应当撤销称号的行为。
7、协会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联系
QQ :24712621
申请分会申请表:书法工作委员会(分会)单位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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